國家新創獎


「創新」,需要好的構想、需要全心投入、需要持續研究的精神,更需要一股永不止息的力量,猶如天體的運行。神秘而強大的能量讓星球不廷的持續運轉,此種自然現象對人類活動之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人類可以從宇宙中特有的規律與節奏裡學習成長,並將心得運用在改善人類的生活。

國家新創獎」獎座設計的發想,靈感來自於天體運轉的現象。設計以創新為中心理念,如天體的行動一樣,擁有孕育萬物的偉大力量,所有的智慧、人力、物力、財力也全部圍繞著它運轉,永恆而不間斷、生生而不息。

參賽資格
1.企業組:
凡於國內、外設立登記之生技領域相關企業,含括生技製藥、環保生技、能源生技、農業生技、食品生技、生技機電、生醫材料、醫療保健等等,具有創新技術、構想、設計、產品及服務之單位皆可報名參賽。

2.學術研究組:
凡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及研究機構,於生技製藥、環保生技、能源生技、農業生技、食品生技、生技機電、生醫材料、醫療保健等等,具有創新技術、構想、設計、產品及服務之個人或研究團隊皆可報名參賽。

3.學生組:
凡國內大學院校之學生、碩、博士班研究生,在生技製藥、環保生技、能源生技、農業生技、食品生技、生技機電、生醫材料、醫療保健等研究領域,具有創新技術研究之個人或研究團隊皆可報名參賽。(參賽本組之研究團隊可有教授參與,但該參賽研究計畫之第一作者須為學生)。


參賽時程
公告受理 96年8月01日至96年10月15日
截止收件 96年10月15日
評審作業 96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得獎公告 96年11月15日
頒獎典禮 96年12月20日


參賽類別與標準(詳見活動網站)

參賽規範
1.參賽期間參賽單位須遵守一切主辦單位制訂之規範與審查流程,並保證參賽與報名資料之合法性與正確性。
2.參賽須以單一項目參賽並於參賽時確認參賽類別,如有分類資格不符合之情事,則由行政小組以書面通知參賽單位更換參賽類別或放棄參賽
3.參賽單位繳交之參賽計畫文件資料需依照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據實書寫之,如有偽造、誇大或不實,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4.參賽單位所檢送之參賽計畫文件資料,主辦單位與審查委員將盡資料保密之義務,惟參賽資料無論通過各階段審查與否,均不予退還。
5.參賽項目有關產品及安全標示等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且文件內容不得有標示不實、侵犯他人商標、專利、仿冒或智慧財產權等情事,否則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三年內禁止參賽,且參賽單位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6.如因參賽單位之違法行為而致國家新創獎之主辦相關單位與評審團、執行單位等涉訟或遭受到其他不利傷害時,得請求參賽單位賠償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
7.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增刪之權益。


評審流程(評審流程圖)
步驟一 資格與分類審查
由所有參賽單位提供參賽計畫文件與相關附件資料等書面資料,由行政小組進行資格審查,除確認參賽單位報名資料完整無誤外,同時確認參賽類別。如有分類資格不符合之情事,以書面通知參賽單位更換參賽類別或放棄參賽。
步驟二 初審:書面審查-技術/產品創新性 由評審團審閱參賽者之參賽申請書進行審查評鑑,書面審查未通過者,由行政小組以書面通知參賽單位,並提供審查意見書以供未來研發之參考。
步驟三 複審:現場簡報與評審答詢/實體項目創新展示 由參賽單位派專人提出二十分鐘之參賽簡報與展示說明參賽實體,簡報人須服務於參賽單位,或為計畫研究人員且具專業知識背景。參賽簡報完成後,針對評審團委員們提出之問題提出具體回答,參賽單位至多可派五名以內之專業人員(含簡報人)到場詢答,且不得拒絕審查委員提出之問題。
步驟四 決審:評審團審議
由評審團分別就評審項目進行個別評分,評分完成後進行審議討論,決定最後獲獎名單(評審具決議各類別獎項從缺之權利)。未通過決審之參賽項目,將由評審團發函通知並給予審查意見書,作為日後研發規劃、技術創新或企業經營管理參考。
步驟五 公告表揚
確認獲獎名單後,由評審團發函通知得獎者,並安排於頒獎典禮上由國家級首長親自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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