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


壹、 活動目的
為鼓勵中小企業從事創新研究發展、提升技術與服務水準、增強競爭力,特訂定「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獎助中小企業創新研究要點」。針對持續以有組織、有系統之方法,自行從事創新研究而有具體成效之中小企業,甄選較為傑出者予以適當之獎勵,以期技術生根,進而達到產業升級與健全發展之目的。

貳、 獎勵對象
合於行政院核定「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其民國 96年之研發費用佔營業額比例不得低於 2%者。 (研發經費請參考申請書(表一)註2)
註 研發經費係指用於下列用途之費用:
(1) 研發人員人事及培育費用。
(2) 改進生產及管理技術費用。
(3) 供研發用之圖書、樣品費用、消耗性器材及原料費用、設備儀器之當年折舊費用。
(4) 專供研發單位使用建築之折舊費用與租金及維護費用。
(5) 專為研發而購買的專利權、專門技術及著作權之當年攤折費用。
(6) 委託大專院校研究機構辦理研究工作之費用。
(7) 開發新產品之技術及市場調查研究費用。
(8) 其他經主管機關及財政部專案認定屬研發之費用。


參、 獎勵範圍
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流程、服務 (包含技術服務、知識服務、商業服務)等項,於民國96年完成,並已商業化運用或量產者。
備註:
申請獎勵之標的如已(曾)獲得政府機關補助款(如: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計畫、協助傳統工業技術開發計畫、鼓勵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推動計畫、傳統工業技術升級推發廣與輔導計畫、技術處「研發服務產業推動計畫」、新竹科學工業園區-關鍵零組件及產品計畫、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創新研究發展計畫、業界科專補助計畫…等)不得申請,但其獲得補助並執行完畢後,再自行創新及研發程度高者,不在此限。


肆、 重要時程
自即日起 至97年 12月20日止。

預定活動時程 工作內容
97/03/28 申請公告日
97/05/31 截止收件日
97/6月~9月 審查作業
97/12月 專家研商會議
97/11月~12月 ( 含頒獎典禮、記者會、成果展示會、創新研究獎聯誼會與餐敘等活動 )

說明會
□4/16(三)台北場 時間:14:00~16:00
場地: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
□4/18(五)高雄場 時間:14:00~16:00
地點:經濟部南區聯合服務中心(高雄市成功一路436號9樓會議室)
□4/21(一)台中場 時間:14:00~16:00
地點:經濟部中區聯合服務中心(台中市黎明路2段503號704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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