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年廣播電視小金鐘獎報名應注意事項

張貼日期:2008/6/16

九十七年廣播電視小金鐘獎報名應注意事項

壹、報名日期及地點
一、報名日期:自中華民國97年7月1日至97年7月11日。
二、報名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天津街二號三樓行政院新聞局廣播電視事業處收。
貳、報名方式:
一、郵寄者,應以掛號為之;以報名日期截止日當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親自送達者,以報名截止日下午五時三十分以前送達報名地點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三、信封封套正面應註明「九十七年廣播電視小金鐘獎報名文件」。
參、報名書表格式:
報名表如附表一至附表七。各項表格請至本局網站(http://info.gio.gov.tw)之「九十七年廣播電視小金鐘獎」項下下載。
肆、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每份報名書表限報名參賽一項獎項,並應加蓋報名者及其負負人印信。
二、如有疑義,請詳查「九十七年廣播電視小金鐘獎獎勵要點」規定,或逕洽本局廣播電視事業處,電話02-3356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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